罗春英记者郑晓斌报道:王荣清是上饶县湖村乡人,2004年投资60余万元在灵山脚下开办了一家石材加工厂,一年收入可达10余万元。现在听说县里要关闭自己的厂子,王荣清刚开始也想不通。后来听说自己可以领到补偿金,库存的石料允许加工完,王荣清这才放心。他说:“我们是灵山脚下的人,办厂虽然有利润,但从县里长远的旅游开发与保护来讲,我们也从心里面认识到,加工企业对环境破坏确实大,我们坚决拥护县里的政策。”
为了更好地保护灵山,从11月底开始,上饶县强力推行灵山风景名胜区矿业企业整治工作,在依法关闭所有矿业企业的同时,对关闭企业进行合理的补偿,为企业转产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,做到“无情整治”与“有情操作”的结合,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。目前,灵山风景名胜区内29家石材开采企业已全部关停,其中10家企业已将生产设备拆除;70家石材加工企业也将于3个月之内陆续关停。
灵山风景名胜区是省级风景保护区。近年来,由于受利益的驱动,一些人先后在景区内办起矿山开采企业和石材加工企业,这虽然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,但也污染了环境。为了保护“母亲山”,上饶县采取果断措施,制定了灵山风景名胜区内矿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,围绕建设绿色生态上饶县和依法保护、合理开发灵山风景名胜资源的要求,依法依规整治、关闭灵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的矿业企业,恢复已遭受破坏的环境,还灵山自然生态美景。
灵山风景区内的石材企业分布在湖村、望仙、石人、清水等四个乡,从业人员数千人。上饶县将按照“积极稳妥、分步实施、稳步推进”原则,依法在3个月时间内全部予以关闭。对于关闭企业的利益,县委、县政府也有充分的考虑,对矿山开采企业转产开办其他企业,政府将从税收、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;允许加工企业对现有的方料在限期内加工完成,逐步退出;证照齐全、依法依规开采的企业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;对未取得二证一照(即采矿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工商营业执照),或证照已过有效期,未取得延续开采许可的矿山开采企业,一律不予补偿。